各民主党派作为同中国共产党长期风雨同舟、患难与共的亲密友党,作为我国社会政治生活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可以大有作为。作为民主党派成员,可以通过明确七个概念、处理六种关系、树立五个意识、提高四种能力,围绕发展履行职能,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物质基础。
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
加入了民主党派,成为参政党的一员,大家除了要做好本职工作以外,还要从事政治活动,要与各行各业的人打交道,这就有一个处理各方面关系的问题。
一、正确处理政党行为与个人行为的关系
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是我国政治体系中的一种政治行为,不是专家、学者的业务咨询,更不是学术研讨;是民主党派履行政治职能的组织行为,而不是党派成员的个人行为,更不是自由论坛。所以作为民主党派成员,特别是担任一定领导职务和骨干成员,就要增强参政党的意识,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时候,要遵循多党合作制度确定的工作内容、实现形式、工作方法、运作程序和运作规则,而不能随意作为;要考虑可能产生的政治后果和对党派组织的影响,而不要任意评说。
二、正确处理“有为”与“有位”的关系
民主党派成员的“有为”就是有作为,这里包含着两方面的含义:一是要在本职工作中作出成绩,在同行中有一定影响;二是要在党派工作中发挥一定的作用。“有位”就是有位置,就是在民主党派的领导班子、领导机构中担任一定职务,或在人大、政协和其他方面有一定的政治安排。“有位”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其中主要条件之一就是你在本职工作或在党派工作中作出显著的成绩,人们常说的“有为才有位”就是这个意思。
“有为”是参政党履行职能和自身建设的要求,“有位”则更多的是一种责任和奉献。我们对“有为”要有甘于奉献的精神,对“有位”则要有淡泊名利的胸怀,要做到无位也有为,有位更有为。
三、正确处理个人与党派组织的关系
党派成员正确处理个人与党派组织的关系,实际上说的就是解决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问题。
首先就是要遵循党派章程规定的组织原则,既要讲应享有的权利,又要讲必须履行的义务;既要讲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参与党派的活动,又要讲加强组织性、纪律性;既要讲发扬民主,对组织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又要讲有效集中,认真执行组织的决议和决定。
其次要增强参政党意识,积极为党派组织履行职能作贡献,将个人才能的发挥,寓于实现组织的目标任务之中。
再次,要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向组织提出开拓工作新局面的意见和建议,还要加强与组织的联系与沟通,增进相互的了解和理解,更要着眼于团结和大局,使个人融合于组织的集体之中。
四、正确处理成员之间的关系
民主党派要很好地发挥作用,一个重要因素是组织的凝聚力,关键是成员间的团结,可以说,团结是党派组织的生命力。党派成员来自四面八方,大家的政治方向是一致的,但各自有着不同的经历和特点,对党派工作也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和愿望。
所以成员以工作和相互交往中,往往会有矛盾和分歧,这也是无可厚非的,但要努力消除分歧,搞好团结。
五、正确处理本职工作与社会工作的关系
本职工作与社会工作之间处理得好是可以互相促进的。
一方面,党派成员可以结合本职工作的特点和条件,为党派工作提供支持,如:可以结合自身的业务,参与参政议政有关课题的调研;结合自身工作的有利条件,为参政议政提供信息,给予支持;运用自身的社会关系和工作联系为加强党派与有关方面的联系与合作出力;运用自身的工作条件,支持党派开展社会服务和社区建设。等等。
另一方面,党派工作也能对成员的本职工作和所在单位工作有所促进,如:通过参与参政议政调研活动,使成员掌握的理论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起来;可以通过成员间的交往,进行资源共享,这就有利于促进本职工作的发展;通过参政议政使本单位、本行业改革和发展中的问题,在更高领导层上得到反映。
所以说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好了是可以相得益彰的。
六、正确处理好个人与本单位的关系,维护好党派的形象
党派成员要处理好与本单位的关系,首先就要摆正位置。不管你在党派内担任什么职务,或者在本单位担任什么职务,你都是国家公务员或是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不是党派的代表,所以你必须严格遵守政纪、法纪和工作纪律;不能以职位的高低自居。
大家要接受本单位党委的领导,同本单位的中共党员和无党派同志建立起良好的工作关系,要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协助党委和行政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促进工作。大家在维护自己形象的同时,也是在维护党派组织的形象。
要树立五个意识
一是政党意识
所谓的政党意识,政治学上是这样概括的:就是人们对于政党的特性和功能的认知与追求。政党意识又包括政党成员的党员意识,组织意识,党章意识、党纲意识、党纪意识等方面的特殊内容。各种政党的政党意识,既有共性的方面,也有其个性的方面。其中从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来看,执政党的政党意识,就是执政党意识,参政党的政党意识,就是参政党意识,在野党的政党意识,则是在野党意识。
我国的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自然所应有的政党意识,就是参政党意识。
政党意识,就是要认清自己,摆正位置,发挥作用。但政党学的知识在党派成员当中还不够普及,所以时至今日,各民主党派内部仍在某种程度上存在政党意识不强的问题。
譬如:一些党派成员缺乏政治热情,认为加入党派只是为了交友,寻找精神寄托,使参政党的政党功能庸俗化了,更没有把自觉地参政议政作为参政党的神圣使命。
一些党派成员不大了解政党与社会团体有什么区别,分不清自己与普通知识分子有何区别,平时说话处事很随便,不注意党派成员的形象,组织观念差,不重视参加活动和党派工作。对中共政府采纳自己提出的意见建议期望值过高,没有被采纳就牢骚满腹,对参政党发挥作用缺乏信心。
也有一些党派成员缺乏民主党派所应有的党章意识、党纲意识、组织意识、党纪意识、党员意识,不大注意按照政党所特有的行为规范和行为方式去做事,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把民主党派混同为普通的政治团体或学术团体。
还有一些党派成员对参政党产生、发展、以及与中共通力合作,共同奋斗的历史不甚了解,对参政党在政治生活中应发挥的作用和功能定位认识不清;个别成员受西方多党制的影响,对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合理性、优越性,必然性缺乏深刻的认识,甚至产生怀疑。
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都是政党意识淡薄产生的后果,所以加强政党意识是民主党派成员的必修课之一。
二是参政意识
民进中央主席许嘉璐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参政议政是民主党派的命脉”。就是说参政议政工作是民主党派的核心工作,是主业。这一点是由民主党派的职能引发而来的。也就是说我们所有的工作都围绕这个去做。
三是责任意识
对于党派成员来说,责任是至关重要的。每一个民主党派成员,都肩负着代表和反映自己党派成员和这些成员所联系群众的利益、愿望和要求的责任。你既然是一方代表,就要有比普通民众多付出的思想。因为民主党派成员也可以说是责任的代名词。
四是学习意识
民主党派成员除了要做好本职工作以外,还要从事政治活动,要参政议政,要民主监督,要与各行各业的人打交道,所以我们党派的成员要涉猎方方面面的知识,这样你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才能参到点子上,议到关键处。民主党派成员要学习的东西很多。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历史的、法律的、等等。因为未来的你是要成为一个政治活动家的。
五、自我教育意识
自我教育是我们各民主党派的优良传统。自我教育的实质就是通过敞开思想自由交换意见、批评和自我批评,来提高认识,共同进步。这种自我教育的方式,更符合我们广大成员的思想和心理特点,也更容易让广大成员所接受。
在现阶段,民主党派成员自我教育的基本内容大体包括这些是:
1. 基本理论教育(包括三个方面:统战理论、多党合作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基本国情和基本路线教育3、多党合作优良传统教育4、形势、政策和任务教育5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
通过对这些内容的学习和把握,要达到这样一个目的就是“了解认同”,就是要在五个方面达到“了解认同”。(1)认同党的领导(2)认同多党合作制度(3)认同各自党派的历史、章程;(4)认同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和方向;(5)认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以上的五个意识,从另外一个角度实际就是做一个合格民主党派成员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要提高四种能力
民主党派的能力建设目前有了非常规范的说法,就是四种能力: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
(一)政治把握能力就是要把握国际国内形势、把握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相互的关系、把握民主党派的性质、任务、地位和作用。这三条归结到一点就是要保持政治上的进步性。共产党员要保持先进性,我们党外人士就是要保持政治上的进步性。
民主党派政治上的进步性,表现在政治上的清醒、成熟和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清醒头脑,在关键时刻不迷失方向。。
政治把握能力,它实际上解决的就是判断形势,把握方向的问题,它是参政党能力建设的首要任务。
(二)参政议政能力可以简单地归结为:参政议政能力实际上是参政党能力的一个最直接的表现形式。我们是要通过这种能力来表现出我们民主党派的作用来的。
(三)组织领导能力实际上是每个领导干部都要具备的。党外干部也不例外,因为政党它要承担一定的社会政治责任,要面对社会上的种种问题,要在合作者之间进行协调,求同存异,取得共识,这样才能把要办的事情办好,完成好自己的责任。
这种能力表现在能够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理出切实可行又具有操作性的工作思路;能够组织下属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分管的工作任务;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成效;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在群众中有威信。
关于这一点是民主党派成员要为未来做储备的一个基本素质。
(四)合作共事能力是多党合作制度的本质要求。这里的合作是广义的,有中共与民主党派之间的合作,各民主党派之间的合作、党派成员间的合作、成员与所在单位之间的合作等等。
作为党外干部,合作共事能力就是要能处理好与党组织的关系,处理好与“一把手”的关系,处理好与班子其它成员的关系。要做到“到位不越位,负责不争权”。要敢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要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等等。搞好合做共事,是党内干部与党外干部的共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