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南关区委员会组织党员开展 《民革内部监督工作条例》学习活动
1月4日,民革南关区委员会组织党员开展《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内部监督工作条例》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监督工作条例》)学习活动。
活动中,民革南关区一支部副主委吕翠宣读了《监督工作条例》,并对该条例制定的依据、目的、指导思想和条款进行了解读。会议要求,民革党员要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发扬民主、严肃纪律,坚定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紧紧围绕民革长春市委和民革吉林省委工作重心,加强民革内部监督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市民革自身建设。
与会党员在交流和讨论中纷纷表示,将认真执行民革中央、民革省委、民革市委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把握监督标准和衡器,结合民革特色,自觉践行民革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做一名新时代的合格民革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