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智慧长春建设的建议
智慧城市,是网络宽带化、管理智能化、产业高端化和应用普及化的城市,是信息时代城市发展的新模式。
2013年1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首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名单。首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共90个,其中地级市37个,区(县)50个,镇3个。国家开发银行表示,在“十二五”后三年,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合作投资智慧城市的资金规模将达800亿元。我国智慧城市发展进入规模推广阶段,截至目前,三大运营商已经与300 多个城市达成“智慧城市”战略合作协议。预计“十二五”期间,我国“智慧城市”投资总规模有望达1.1万亿元,撬动的经济规模更以数十万亿元计,新一轮产业机会已经到来,是推进“智慧长春”建设的良好时机。“智慧长春”建设是以信息、知识为核心资源,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手段,通过广泛的信息获取和全面感知,快速、安全的信息传输,科学、有效的信息处理,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完善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及农业现代化融合发展,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
一、已经具备推进“智慧长春”建设的基础条件
(一)信息基础设施逐步完善
目前长春市光纤网络已覆盖所有主干网络,传输光缆长度为65000皮长公里,拥有宽带端口近140万线,城域网出口带宽400G,互联网平均速率3M,使用4M及以上宽带产品的用户比例达40%,互联网普及率45%,农村地区行政村宽带普及率达到了95%以上。全市3G基站3200个,覆盖率达90%以上。2012年,全市互联网用户达124万户,固定电话用户350万户,移动电话用户780万户。有线电视网络已全面建成以光纤骨干网为主的数字化平台,覆盖范围达乡镇以上行政区域和部分村屯,全市数字电视用户达百万户。
(二)电子政务成效显著
全市电子政务综合支撑平台——长春信息港现已建成以210皮长公里光纤城域网为主,覆盖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机关、主要公益部门、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及各社区的内外网物理隔离、平行的两套城域网络。建设了公务员驾驶舱系统、电子档案远程利用系统、社区信息化服务平台、移动政务平台、医疗救助平台等一批重点应用项目,为优化机关办公流程,提升机关办公效率,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发挥了重要作用。推动了政务信息资源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启动了国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初步构建起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平台和交换体系平台,民政、公安、房地等12个部门实现信息共享,累计交换数据6亿多条。
(三)电子商务进程加快
长春市电子商务发展态势良好,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不断改善。汽车及零部件产业电子商务不断深化;玉米等大宗农产品电子商务独具优势;新农村电子商务逐步兴起;以“购够乐”及“主流粮仓”为代表的电子商务便民服务范围逐渐扩大;“欧亚E购”的出现推进了大型商务连锁机构电子商务的步伐。电子认证、电子支付、个人征信及物流体系等电子商务支撑体系日益完善。2012年全市电子商务交易额实现580亿元,年均增幅9.4%。
(四)社会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
全市政府网站集群已初步形成,市直51个部门和14个县(市)区、开发区建立了政府网站,网站开通率达100%。城市管理及政府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建立了涵盖城市管理及社会服务领域的业务应用系统68个,主要业务信息化覆盖率达到80%。在城市管理领域,数字长春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初具规模,城市规划空间信息覆盖20604平方公里;城区350.9平方公里实现了三维地籍数据信息管理,建立三维立体模型13万个,形成楼面纹理信息1040万个;市政公用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涵盖8大专业14个子系统;公安部门“天网”工程安装监控探头10.5万个,实现了重点区域的全覆盖;长春市社会服务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对全市12000多个网格实施精细管理。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建立了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全市县及县级以上医院100%建立了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为515万居民建立健康档案信息。实现了全员人口信息、流动人口及人口健康的信息化管理;城区中心校以上小学及初高中100%实现“校校通”;市档案馆馆藏档案100%实现文件级目录计算机检索。初步构建了市、区、社区三级网络的社区信息化服务体系。300余家社区、80多家街道、11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服务站连入长春信息港政务网络平台。
(五)两化融合逐步深入
长春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有着较好的产业基础,尤其是在汽车和装备制造领域具有较强的发展优势。2012年完成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1811.5亿元,同比增长10.3%;服务业增加值完成1854.5亿元,同比增长12.1%。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中得到广泛应用,全市100%的大型企业使用了计算机辅助设计,40%以上企业使用了计算机辅助制造技术,75%以上中小企业应用了财务管理系统。
长春市积极推动企业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管理创新和技术改造,提升产品竞争力,推动企业进步和发展,成为吉林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验区,36户企业进入吉林省百户两化融合示范企业。
二、关于推进“智慧长春”建设的基本构想
长春是吉林省的省会城市,对全省的政治经济和民生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推进“智慧长春”建设势在必行。为推进“智慧长春”建设科学有序发展,我会提出如下构想:
(一)建设“智慧长春”的指导思想与任务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共吉林省委十届二次全体会议、中共长春市委十二届三次精神,努力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幸福长春”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加快发展、改善民生、建好城市、促进和谐”的主题,实施信息化领先发展和带动战略,推动“四化”同步发展,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坚持规划引领、顶层设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企业主体作用,以提升网络宽带化和应用智能化水平为主线,着力构建完善的信息基础设施体系,便捷高效的信息感知和智能应用体系,创新活跃的信息技术产业体系,可信可靠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全面推进“智慧长春”建设。
建议形成一个“政府主导+企业推进+行业并举”的发展模式。其中政府统筹规划,统一领导、监督,利用信息技术完善城市功能核心系统,优化管理模式,提升效率,建设服务政府。企业通过智慧城市中的具体应用,拉动产业需求,提高绿色GDP,促进城市产业转型发展,保持经济可持续性,增强企业竞争力。市民通过智慧城市构建和谐环境,引导创新应用,提升信息化生活品质,打造高效、便捷、幸福生活。“智慧长春” 是一种发展城市的新思维,政府通过“智慧长春”建设推进城市生产、生活和管理方式创新,解决城市发展过程中面临问题,提升政府服务价值,创造产业经济价值,体现民生社会价值,最终达到“强政、兴业、惠民”的目标。
(二)建设“智慧长春”的内容构想
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有七项:
一是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利用互联网,构成覆盖城市的信息共享网络体系;
二是开发和整合利用各种信息资源,建立和发展智慧城市的技术支撑体系;
三是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通过微电子、计算机、网络等技术的应用,推动传统产业研究开发、设计、制造及工艺技术的变革,通过电子商务推动营销、运输和服务方式的变革;
四是建设“电子政府”,推进政府系统信息化建设,开展多层次的电子政务信息服务,建立和完善公众信息服务网络;
五是开发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应用系统;
六是建设信息化政策法规环境,有效管理信息资源,制定投融资政策;
七是建设智慧城市人才队伍,普及信息化知识,提高全社会的信息化和信息技术技能。
(三)“智慧长春”的主要功能:
“智慧长春”的功能主要涵盖三个大的方面
智慧政务:以信息化的手段协助政府提高城市的管理效率,营造平安、和谐、绿色的城市环境,致力于打造高效透明的政府。例如平安城市、移动执法、网络发票、环境监控等。
智慧产业:利用信息化应用帮助城市产业实现生产方式、经营模式及运营方式的转变,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致力于构建绿色协同的产业。例如移动办公、智能公交、移动采编、移动保险等。
智慧民生:利用信息化应用为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等各个方面提供周到、方便、安全、贴心的信息化应用,共建幸福社会,创建幸福安康的民生。例如智慧社区、手机支付、智慧交通等。
(四)建设“智慧长春”建设应把握的几个原则
在“智慧长春”建设过程中,要确立更加开放,更加高远的指导思想,应始终坚持体现城市特色的创新发展思路,注重形成完善的政策体系,加强组织保障,提高认同度,扎实有序推进。重点应把握以下几点:
1、规划引领,顶层设计
以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以需求为导向,从顶层设计着手,整体规划和推动“智慧长春”建设。建立统一的信息化架构标准,实现跨系统应用集成、跨部门信息共享,消除信息孤岛、避免重复建设。协调推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等领域的智慧化进程。
2、夯实基础,分步推进
把提升信息基础设施能级和夯实智慧应用基础放在突出位置,加强统筹协调、规范管理,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通过分阶段发展,分步推进实施的方式,促进智慧城市建设持续深入发展。
3、突出重点,聚焦项目
围绕经济建设、城市运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重点领域,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注重公共性、基础性、创新示范性、业务协同性项目,强化阶段目标和建设进度,加快信息技术在城市发展各领域的深入应用。
4、政府引导,市场主体
加强政府规划引导,强化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建设,完善市场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智慧长春”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建设“智慧长春”的具体措施建议
1、加大投入力度。建立智慧城市建设财政预算投入机制,加强本市相关专项资金向智慧城市建设项目聚焦,加大对前瞻性、公共性、示范性、协同型、创新型项目的支持力度,落实重点项目建设和运维资金保障;创新政府扶持资金支持方式,通过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服务外包补贴、融资担保等形式,吸引集聚民资、外资等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城市建设。
2、优化市场机制。进一步发挥市场优化资源配置作用,吸引各类企业参与项目建设;完善多元投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积极吸引风险投资、私募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强金融产品和业务创新,加大对企业参与重大信息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探索实施职务科技成果股权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
3、着力科技创新。加大科技创新力度,着力突破感知信息网络融合、高宽带网络、智能分析决策等共性技术。加大对智慧城市建设相关人才的扶持力度,引进培育一批领军型、复合型、专业型人才,形成支持智慧城市建设的智力保障。推进云计算、物联网、通信与网络等领域相关技术、应用和管理标准的建立和实施。加强信息技术和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
4、强化试点示范。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在相关领域先行先试。通过试点示范,形成带动引领效应;结合区域特色、领域特点和各自基础,组织开展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区(园区、街镇)建设,探索新型建设推广模式;聚焦云计算、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应用示范点和产业化基地建设。
5、完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智慧城市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发展的相关政策,制定落实国务院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细则,着力突破集成电路保税、互联网服务等政策,加快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信息化地方综合立法,按法定程序研究制定促进本市信息化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出台贯彻落实《长春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规定》的实施意见;积极创造智慧城市建设良好政策环境。
6、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开展宣传,积极推广智慧城市最新研究成果、产品和成功应用案例,扩大示范带动效应。加强智慧城市相关知识普及和应用培训。支持举办各类专业论坛、专业会展等活动,引导相关企业、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和广大市民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形成全社会支持智慧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
7、开展统计评估。研究建立完善的智慧城市建设统计制度和社会评估体系,依托专业机构,定期开展跟踪分析并发布评估信息。建立三年行动计划的协调落实推进机制和考核机制,并纳入相关部门和区县年度绩效考核体系。
8、加强组织领导。发挥政府引导带动作用,形成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合力。依托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充实力量、调整结构,统筹全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推进工作。成立市智慧城市建设专家委员会,建立专家决策咨询机制。依托相关机构,建立市智慧城市建设促进中心。市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领域任务的细化和落实。各区县建立相应的推进机制,按照全市部署,负责本区域智慧城市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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