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报告是引领中华民族走向复兴和繁荣的伟大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围绕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团结奋斗、锐意进取的行动纲领。简明而又鲜明地向党内外、国内外宣示了我们党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精神状态;朝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目标前进。作为长春市民革的主委,贯彻和落实十八大精神,最主要的是结合本职工作,自觉地把自己的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把全市民革党员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长春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中去。
一、制度建设是构建一流参政党队伍的保障。
十八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更好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作为市级民主党派,最主要的是做好制度建设,用制度确保市委会和全体党员坚定践行我国的政党制度。
新一届市委会成立后,我们制定了《民革长春市委2012-2017年工作规划》,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把五年的重点工作分别确定为制度建设年、组织建设年、思想建设年、作风建设年和能力建设年。分别制定了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在确保完成每年的重点工作的同时,五项建设齐头并进,力争在五年内把民革长春市委建成制度完善、思想过硬、作风踏实、保障有力的参政党队伍。以“十大制度”为核心,初步形成了完善的制度体系。制定、出台《民革长春委专项工作领导分工负责制度》、《民革长春市基层组织工作细则》、《思想建设工作制度》、《作风建设工作制度》、《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制度》、《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关于大力推进参政议政工作的实施办法》、《祖国统一和海外联谊工作制度》、《民革长春市专委会通则》、《民革长春市委奖惩条例》等“十大制度”,全面实现民革长春市委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进一步完善《民革长春市委岗位职责分工制度》;制订出台《基层组织负责人述职制度》、《民革市委主、副委联系基层工作制度》、《民革长春市委关于会议制度的若干规定》、《民革市委委员参加市级组织重大活动的若干规定》等制度,以落实性制度督促检查工作制度,规范市级组织和基层组织的运行机制。
二、组织建设是构建一流参政党队伍的基础
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团结合作,促进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选拔和推荐更多优秀党外人士担任各级国家机关领导职务。这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统一战线的重视,为我们民主党派成员多途径发挥参政议政作用提供了更多的机遇和广阔的平台。
民革长春市委把2013年作为组织建设年,就是要不断优化民革党员的组织结构,提升党员素质。在坚持重点分工的前提下,积极发展发展社会法治、新闻出版、金融管理等“高学历、高职称、高素质”人才,改善民革组织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以适应参政议政对人才的需求;重点发展已担任各级政府、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无党派人士和高校、科研院所中的高层次人才;突出发展有政治安排的非党人士以及其他有影响的代表性人物。实施“人才强党”战略,适当控制发展速度,党员培养“关口前移”,创新入党形式,增强新党员的政党意识、组织意识和参政议政意识;增强全体党员的政治意识和组织身份意识;实行“双培养”机制,鼓励党员立足本职,服务民革、服务社会,民革市委加强与党员所在单位沟通,共同培养党员。形成在民革长春市委领导下的高效廉洁的市委会机关和信息通畅、执行有力的基层组织和专委会;构建市委委员联系骨干党员、骨干党员带动普通党员的网络体系,增强党员的凝聚力和基层的执行力;积极培养、选拔能与中共真诚合作的素质好、层次高、业务精、能力强、年经轻的优秀人才,为领导班子建设提供数量充足的后备干部队伍,同时加大政府实职人员的推荐力度。
三、思想建设是构建一流参政党队伍的灵魂
作为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友党,作为致力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参政党,民主党派的历史,始终是一部从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到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中国共产党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共图发展、共创伟业的历史。学习“十八大”精神,要求我们必须着力加强思想建设,不断巩固与中国共产党亲密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和思想认同,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真正做到与中国共产党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
2014年是民革长春市委的思想建设年。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全方位推进“外树形象,内生信仰”大讨论活动。以树立民革良好社会形象为目标,规范民革党员的言行,使每位民革党员都要爱护民革的名誉、珍惜自己的组织身份,说真话、做实事,积极履行应尽之责。正确界定、丰富、完善民革党员的信仰内涵,使之成为全体党员共同遵守的准则,使之内化为每个党员的组织信仰和价值追求。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取长补短,查找不足,激励广大党员把普遍具有的政治归宿感升华为参政党成员必须具备的政治责任感。继续开展“政治交接,同心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保证民革长春市委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紧扣发展主题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以重大纪念活动为契机,突出民革特色宣传教育;紧扣参政党定位,使民革长春市委思想政治工作实现机制化、基层化、多样化,全面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理论建设,是新形势下保持民革党员理论上成熟、政治上坚定的必然要求。领导班子要带头搞好理论学习与研究,努力提升政治把握能力,不断提升参政议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调动党内外学术资源,整合理论研究力量,抓好理论研究队伍建设,切实推动理论研究工作实现新突破。加强党史研究,收集党史资料,突出民革理论研究特色。
四、作风建设是构建一流参政党队伍的要求
总书记的“十八大”重要讲话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提出如何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的“八项任务”。作为民主党派成员,我要自觉以党为师,结合自己的实际,切实加强作风建设。
作风建设是参政党自身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参政党的政治素质,反映参政党的工作风貌。坚持“制度为纲,从严治党”原则,大力加强和改进各级领导班子和市委机关的作风建设,发扬党内民主,激发组织活力。以制度为统领,规范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的言行,定量考核,奖优罚劣。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通过坚持谈心会制度、述职和民主评议制度,重点对领导集体及其组成人员遵章守纪、执行决议、人事安排和干部选用、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使领导班子时刻保持奋发有为、团结协调的良好作风。实行市委委员参加市级组织重大活动考勤制度,考勤结果定期公布,并规定奖惩办法,每位市委委员都要从自身做起,起带头作用。实行基层组织负责人述职制度,要求基层组织负责人对当年工作进行总结,对来年工作进行规划。严格遵循《党章》规定,对违反《党章》规定的人员进行劝诫,有党内职务的予以免职,直至开除。发挥机关联系和枢纽作用,强化机关同志团结协作和服务意识。以“一个中心”、“三化”、“五型”为载体,建设廉洁高效、充满活力的机关。“一个中心”即以服务于民革长春市委履行参政党职能为中心;“三化”即进行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五型”即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活力型、节约型和创新型机关。按照上述标准对机关干部进行考核,按照《公务员管理条例》进行奖惩。完善基层组织工作机制,增强基层组织活力,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民革市委领导定期走访基层,帮助基层组织决绝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活动场所、经费、交通等方面提供帮助,向基层组织所在单位和地方党委反映情况,帮助协调关系;帮助党员解决实际困难,充分调动和发挥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能力建设是构建一流参政党队伍的保证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作为参政党成员,要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一主题,紧紧抓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一主线,始终围绕改善和保障民生这一出发点和落脚点,多建睿智之言,多献务实之策。这就要求我们认真学习借鉴中国共产党加强党的建设的成功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能力建设水平,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参政能力建设是参政党自身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参政党自身建设的目的和归宿。通过不断强化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切实提升广大民革党员各级组织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民革长春市委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理念、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把得力干部和最好的资源用在参政议政上,把政治安排、干部使用与参政议政工作相联系,形成“参政议政第一要务”的良好氛围;完善参政议政工作专委会工作机制,由各专委会提供各具特点的专题建议、党派提案和社情民意;发挥基层组织的参政议政积极性,针对所在单位特点议政调研。成立了创业服务联盟,集民革党员智力优势,助力民营经济发展;成立融资超市、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和孵化基地,为创业者服务;举办创业论坛、创业成果展,助力长春创业型城市建设;继续拓展“民革北方八城市旅游宣传协作网”,与海外联谊工作相结合,把推介活动办到海外;支持“同心助教德惠行”、“九九重阳老人节”等活动,鼓励基层组织围绕本区域社会热点、难点和区域发展重点问题打造服务社会新品牌;鼓励党员立足本职、服务社会,积极投身于社会公益事业。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带领全体党员以十八大报告精神为指导,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理念,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民革长春市委建成让执政党放心、让人民信赖、让党员满意的一流参政党队伍,为中国梦的实现、为幸福长春建设献计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