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长春市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预算
2020年2月17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 机构职能
二、 机构设置
三、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三、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四、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五、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六、2020年部门收支总情况
七、2020年部门收入总情况
八、2020年部门支出总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长春市委员会
2020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
机构职能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是由原中国国民党民主派和其他爱国民主人士创建,是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致力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祖国统一事业的政党。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长春市委员会实属地方市级党派组织,在加强自身建设、促进祖国统一的同时,围绕我市党政中心工作在参政议政、社会服务、促进我市旅游业发展等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自已的优势,为长春市的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等方面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
机构设置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长春市委员会内设3个处室。
1、组织处
负责民革长春市委员会的基层组织建设、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发展工作;负责党员骨干和新党员的培训;负责组织、协调处内各项业务工作及组织工作调研;负责制订组织发展规划,总结和推广先进基层组织的经验,指导和推动民革长春市委所属基层组织工作;负责民革市委委员、常委的提名、考核及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负责后备干部队伍的建立、调整工作;负责党员担任政府及司法机关领导职务和市政协委员、特邀职务人选及其他有关人选的推荐工作;了解和掌握民革长春市委员会及所属基层组织的机构设置、干部配备情况,指导基层组织换届;负责主持组织处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的年度考评、人事劳资工作;负责民革长春市委员会的社会服务工作。
2、宣传调研处
负责民革长春市委员会的参政议政和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的工作安排、任务落实、工作总结;负责与市政协提案委、政府议案处、市委统战部有关沟通、联系工作。负责起草主委以党派名义参加的重大会议的发言材料;负责反映社情民意工作;负责民革长春市委员会思想宣传教育工作和大型文艺宣传活动;负责统战理论研究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调研;确定民革长春市委员会参政议政专题调研课题,提交调研报告,负责以市民革名义向市政协全委会、常委会以及中共市委民主党派专题会递交大会发言及提案工作;联系党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委员”沟通信息,了解发挥参政议政作用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基层组织思想建设;制定宣传报道工作规划,加强通讯员队伍建设,指导、推动开展报道工作;掌握专委会工作情况,参与工作和活动,提供服务;向全委会、常委会、主委会汇报参政议政和专委会工作;做好有关调研、宣传工作会议的筹备和会务等工作。
3、办公室
负责我会承办各种会议的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民革长春市委员会代表大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委会议、主委会议等各种会议的食宿安排以及会场布置等各项工作的组织落实;负责制定办公室的工作计划,对各项工作进行安排和督促检查,保证各项工作按期完成,并进行总结;负责起草拟请款计划、报告,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和统计财务报表,熟悉掌握各项费用开支标准;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及管理工作;负责医保、住房公积金管理;负责督促、检查财务和文书档案工作;负责接待工作,作好迎来送往的联络工作。
三、部门预算基本情况
1、人员编制:机关人员编制11人。在职实有人数9人,其中局级1人、处级5人、科级2人、其他1人。离休1人,退休7人。
3、车辆及办公用房情况:机关现无公务用车。办公室7个、会议室1个、备品仓库1个,建筑面积共约131平方米。
4、单位固定资产情况:2019年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270,969.00元,在用固定资产原值为270,969.00元。
第二部分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长春市委员会
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部门基本支出表
四、2020年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2020年预算部门收支总表
七、2020年预算部门收入总表
八、2020年预算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2020年单位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222.65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数减少27.7万元,原因是节约办公经费开支,退休人员纳入社保等正常经费变动。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222.6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231.46万元,比2019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数减少30.88万元,原因是节约经费支出、退休人员基本工资纳入社保。其中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行政运行200.58万元,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一般行政事务管理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5万元,医疗卫生8.42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长春市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0.58万元,其中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行政运行132.58万元,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一般行政事务管理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5万元;医疗卫生8.42万元。
三、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长春市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4.6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4.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52万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性人员经费和医疗、住房公积金等非工资性人员经费两部分组成;公用经费由培训费、办公费、印刷费等支出组成。其中:
1、人员经费支出128.4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6.08万元、津贴补贴25.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2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42万元、奖金3.6万元、住房公积金13.6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4万元、离休费15.9万元、退休费7.62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26.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04万元、培训费0.48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工会经费1.44万元、福利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9万元。
四、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长春市委员会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2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4万元,与去年相比无变化。
五、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六、2020年部门收支情况
2020年预算总收入为222.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2.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上年结转0万。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长春市委员会2020年预算总支出222.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5万元,医疗卫生8.42万元。
七、2020年部门收入情况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长春市委员会2020年收入预算222.6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2.6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八、2020年部门支出情况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长春市委会2020年支出预算为222.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65万元,占69.46%;项目支出68万元,占30.54%。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长春市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26.17万元。其中办公费12.04万元、培训费0.48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工会经费1.44万元、福利费1.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8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9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长春市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长春市委员会无一般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及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
(五)预算公开管理文件涉密事项
2020年民革长春市委会预算公开中,无涉密不可公开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预算中为预计数)。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