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关建设,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密切与党员的联系,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干部联系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机关干部要通过各种形式与基层组织和党员建立并保持经常的、密切的联系,了解和掌握基层组织及党员情况,协助和推动基层组织开展工作。同时促进机关干部转变作风,全面熟悉会务工作,树立为党员服务意识。
二、机关干部联系基层组织的主要方式:
1、经常参加基层组织生活会、学习会、座谈会、及联谊活动;
2、有针对性的工作访问;
3、必要的家访等。
三、机关干部联系基层组织的主要任务:
1、了解和掌握各基层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
2、了解和掌握党员思想表现、工作业绩、技术业务专长等方面情况,要逐步做到知其名、识其面、了解其人,注意发现典型、培养骨干、不断扩大骨干队伍;
3、对基层组织人员变动、工作变动、职务职称变化、单位及家庭地址迁移等要做到及时掌握,并向组织处通报情况,随时向领导汇报;
4、协助基层组织抓好学习,开好组织生活会、议政会,不断充实和丰富组织活动内容,努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5、推动基层组织做好发展对象的联系工作;
6、维护党员合法权益,反映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每季度召开一次汇报会,交流情况,研究问题,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五、机关干部联系基层组织的分工(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进行调整):
徐秀强:南关区委员会、吉林大学委员会
臧菊珍:宽城区委员会、东北师范大学委员会
李 越:二道区委员会、一汽集团支部
长春市委直属支部、机关支部
崔发明:绿园区委员会、长春工业大学支部
刘 洋:朝阳区委员会、长春师范学院支部
沙 晶:长春大学支部、吉林建工学院支部
刘 志:长春理工大学支部、长春客车厂小组
任海燕:长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支部、东北电力设计院支部
刘莎莎:吉林艺术学院支部、长春市少年宫支部
姜 旭:长春市中心医院支部、长春市人民医院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