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长春市委员会
在国内外经济贸易发生变化的新形势下,落实十八大提出“要加快转变对外经济发展方式,推动开放朝着优化结构、拓展深度、提高效益方向转变…坚持出口和进口并重,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为核心的出口竞争优势,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发展服务贸易,推动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精神,完成我市提出“十二五”外经贸发展翻一番的目标,充分发挥出口在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贸易平衡方面的作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促进对外贸易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近年来,中共长春市委、市政府对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高度重视,全面实施了开放带动战略。涌现出以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公司、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大成集团、吉林德大有限公司、长春皓月清真肉业股份有限公司、锦湖轮胎(长春)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的一大批骨干进出口企业。我市对外贸易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出口规模偏小,产品结构不优,企业走出去步伐较慢等问题,亟待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分析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我市对外贸易还存在诸多问题,综合分析有以下几点:
(一)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不相匹配。目前我市的对外贸易工作主要由商务局的外贸处负责,一个处承担贯彻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经贸合作政策,组织指导和管理相关工作,参与拟订中长期发展规划等繁重的任务,职责与机构不相匹配,难以有效承担起我市的对外贸易工作。
(二)对外贸易结构不够优化,产业优势没有转化为出口优势。主要表现为出口产品处于价值链低端,机电和高新技术具备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自主营销渠道的产品比重偏低;工业制成品出口规模仍然较小,如汽车产品出口额仅占汽车产业产值的0.5%;加工贸易发展明显滞后,2011年,我市一般贸易出口16.33亿美元,加工贸易出口5.93亿美元。
(三) 境外市场开拓力度不够,外贸企业抗风险能力偏低。一是我市贸易伙伴相对集中在欧亚和美洲,对外劳务合作主要是日本、韩国、俄罗斯,对外承包工程项目都集中在非洲、亚洲,其它地区几乎空白。二是我市的一些服装、食品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产品附加值低、国际议价能力差,传统竞争优势正在逐步削弱。
(四)对外贸易发展不平衡。一是外贸依存度逐年提高,但出口依存度下降。二是出口贸易布局不平衡。金融危机之前的(2007年)开发区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70%,城区占24%左右,县域为8%-9%。2010年,开发区、城区和县域实现出口额分别为123.8亿美元、6.57亿美元和1.73亿美元,占出口总额比重分别为93.7%、5%和1.3%。三是外贸规模相对较小。我市2008年到2011年的外贸总额从87.9亿美元增长到173.4亿美元,虽有增加,但与其他15个副省级城市相比,始终处在后五名。四是出口所占比重偏低。我市的出口额在十五个副省级城市中已连续五年处于末位且差距越来越大。我市出口占外贸的比重2008年占18.8%,2011年降到13.05%,而其他副省级城市出口所占比重大都在40%以上。
(五)国际经济贸易形势对我市的影响仍在继续。一是受国际危机影响,我市出口规模严重下滑,部分中小出口企业效益明显下降,出口规模和目标市场严重萎缩。二是汇改后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上升6.8%,直接导致我市出口欧美市场产品价格竞争力下降。三是原材料、能源和人民币汇率持续上升,企业融资成本升高,我市企业经营成本居高不下。四是劳动用工由季节性紧缺演变为常年性紧缺,劳动力成本不断上升,出口企业经营压力较大,面临难以与周边国家竞争的被动局面。
二、新形势下促进我市对外贸易发展的对策建议
在我市对外贸易面临诸多困难的情况下,要完成全市“十二五”外经贸发展翻一番的目标,需要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群策群力,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为此我会就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外贸机构。一是成立经济技术合作局。对应省里将商务局现有的内贸流通和外贸工作机构分离,把对外经济合作和招商工作从商务局中剥离出来,成立对外经济合作和招商工作经济技术合作局,补充人员、增加经费、强化职能;二是建立健全严格高效的考核监督体系。将对外贸易工作纳入长春市、县(市)区、开发区政府(管委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三是扶持重点。对重点企业实施重点联系、重点保护、重点帮扶,确保全市对外贸易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四是继续实行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外贸管理服务机构与海关、商检、税务、银行、外汇、出口信保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研讨会、形势分析会。
(二)积极培育出口增长点,不断优化出口结构。一是扩大出口规模。扶持有出口实力、有市场前景的中小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促进出口产品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推进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产品出口。二是加快推进各种出口基地建设。积极推进骨干进出口企业基地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吸引境内外出口创汇企业入驻,促进企业集聚发展。三是建立研发机构和产业化基地。支持境外企业通过技术入股方式与我市企业开展技术合作,逐渐由“长春制造”向“长春创造”转变。四是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鼓励我市服务业企业到与我国有较多贸易往来且发展潜力较大的国家开拓市场。五是扩大文化产品服务出口。利用京交会、深圳文博会等文化贸易展会,以及中国服务贸易指南网等网络平台,为我市企业搭建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信息平台,鼓励文化企业参加国家重点支持的各类展会和文化宣传活动。培育一批长春文化服务出口品牌企业和品牌项目,推动动漫的形象授权和衍生产品出口、图书版权和产品出口。
(三)拓展国际市场,提高外贸企业抗风险能力。一是加大企业市场开拓力度。设立海外营销服务网络平台,为国内企业走出去提供相关服务,依托长春高新区建设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联盟总部,吸引吉林乃至东北内蒙古地区的高新技术制造企业和流通企业入驻,借助战略合作联盟,抢占国际市场。同时也鼓励企业走出去到境外投资建厂。二是加大对外贸易政策扶持力度。参照相关政策支持我市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参加国际性产品展销活动、境外销售宣传等活动;支持企业承揽国际承包工程、承揽境外投资工程项目、对外劳务输出;支持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加工贸易企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三是防范出口企业信用风险。充分利用总部设在长春市的东北再担保公司(国家级)、吉林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筹划成立的长春市外经贸企业出口信用担保公司等国家、省、市各级信用担保机构,助力企业发展。
(四)完善出口市场体系,提高外贸出口比重。一方面要积极培育引进各类出口主体。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扩大出口,扶持国有、民营等内资企业提升出口能力和份额,鼓励中小企业出口并注重向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出口,推进兴隆保税区和长春内陆港区等开放平台建设,提高经济外向度。另一方面要提高出口检验检疫工作效率。积极推行“直通”、“共验”等检验检疫便利措施,方便企业进出口,为重点进出口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支持积极运用电子商务,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五)积极化解国际贸易形势对我市出口的不利影响。一要深入研究国家和省政府在金融危机时期相继出台的一系列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导向,吃透政策精神,尽可能地用足用好上级的政策,提升我市出口企业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二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积极出台和稳定地方性信贷、税收和信用保险支持政策,为企业开拓市场、创新发展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