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化工产业主要包括生物医药、生物能源、生物制造、生物环保、生物农业等几个方面,发展至今已经经历了半个多世纪。随着现代生物技术的兴起,生物化工应用已涉及到人民生活的方方面面,预计未来将有20%-30%的化学工艺过程会被生物技术过程所取代,生化产业将成为世界经济复苏的一个新引擎。
在大环境的影响下,长春市生物化工产业已经有了一定基础。大成集团等生物化工企业已经提升为长春市的支柱产业。另外长春开发和生产的120多个生物制品中,11个品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34个品种填补了国内空白。但是长春市的生物化工产业发展也存在着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一、阻碍我市生化产业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
为推进长春市生化产业健康发展,民革长春市委组织党内专家,对我市生化产业作了深入调研,通过对比研究,我们发现我市生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以下具体问题:
(一)政府重视不够,没有统一的行业管理。世界各国如美国、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竞相开展着生物化工方面的研究开发工作,各国政府都建立了独立的机构,成立了一系列生物化工研究组织,并制定了近期及长远的发展规划,在政策、资金上给予了大量的支持。2005年我市被列入首批“国家生物产业基地”,但从行业管理上看,发改委、工信局、药监局、农业局、科技局、几个开发区都有管理职能,但生化产业却没有具体的统计数据,其规划、管理都受到限制,不仅不能和发达国家相比,就是与其他城市相比,先发优势也在丧失中。
(二)缺乏技术支撑,产业链条短。西方各国许多较大的化工企业,如美国杜邦、孟山等公司等都在投入巨资和庞大的科技力量进行生物化工技术的研究,并已取得了许多重大的科技成果。我市生物科技基础雄厚,但技术力量多集中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少,与企业衔接差,而企业自身科技力量有限,致使我市生化产业产品链条短。
(三)骨干企业缺乏龙头带动作用。大成集团是本土企业,几届政府都给予了呵护,是我市生化产业具有代表性的龙头企业,在饲料级赖氨酸和植物化工醇等几个领域技术水平较高,玉米深加工其他方面技术储备不足,虽然对化工醇下游产品进行了部分研发,但没有规模生产,多在实验中,其产品多为饲料企业的原料,产品附加值不高,其带动作用多体现在玉米的转化和对饲料企业的拉动,对高附加值、可创造税收的下游企业带动作用不大。
(四)对生化工程重视不够。突出问题是:产业化程度低,许多科研成果尚未转化为生产力;生物化工产品开发周期长、速度慢;生物化工技术及装备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缺少一支强大的生物化工技术企业队伍;对生物化工产品的开发投资不够,且投资渠道单一,缺乏应有的经济和政策支撑;企业普遍很小,骨干企业没有形成规模,带动作用不强,产业结构也不尽合理,科研成功转化率较低,产业化进程缓慢。
(五)企业布局分散,重复建设,竞争无序。2005年我市被认定为国家首批生物产业基地,产业发展纳入国家整体规划布局,高新区和经开区形成了生化产业发展核心区。但总的来看生化企业布局仍然分散,各区几乎都有生化企业,不便于优惠政策的集中实施;各区竞相引入生化企业,降低门槛、用优惠政策来竞争企业,造成税收流失;沟通渠道少,企业产品重复,竞争无序。
(六)针对性的扶持政策少。我市制定了“以建设国家级生物产业基地为依托,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生物制造、生物能源和生物农业。到2015年,建成东北地区生物科技研发的源头和中心,国家重要的生物产业基地和科技兴贸创新(医药)基地”的发展规划,但在具体工作中却出现了扶持经费少、扶持政策目标性不强的问题,以长春生物产业园区为例,对生化产业的扶持局限在经开区的财力范围,制约了生化产业的快速发展。
二、推动长春市生化产业健康发展的具体建议
2011 年国家出台了《“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把生化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来扶持,必将带来我国生化产业的快速发展。长春如何保持先发优势、科研优势,在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把生化产业做大做强,增加财政收入,惠及民生是当前的重大课题,为此我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把生化产业作为长春新的经济增长极加以规划。在今后一个时期,长春市应牢牢把握国家实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大机遇期,利用人才和技术优势,以科研开发为先导以做大做强生化企业为支撑,在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加快体制和技术创新,积极引入外部资源,强化政府导向,加强行业管理,加大资金投入,以增量激活存量,形成生化产业与其他优势产业良性互动的良好局面,努力把已有的生化产业园建成东北地区乃至全国闻名的生化产业基地。
(二)举全市之力大力发展生化产业。政府的高位统筹是生化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政府应成立专门的行业管理机构,由主要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工作,改变政出多门的局面;政府要采集生化产业统计数据,为行业的发展和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鼓励产学研结合,政府在对院校支持的同时,重点对成果转化的直接研发单位及个人明确奖励政策,有利于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使其发挥最大潜能,使科研成果尽快转化成功。
(三)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我市目前从事生化生产的大都是传统化工行业的从业人员,操作水平比较低。加强人才培养,以提高生物化工行业人员素质是十分必要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激励科研开发人员,还要吸收在国外发展的科研人员回国发展;要重点培养生化专家和学术带头人,逐步建立一支专业配套、层次合理的高水平的生化产业队伍。
(四)建立完善的行业管理制度。应重视下游产品开发和上下游的结合,优先发展支撑技术体系;发展生化产品时要以市场为导向;重视技术资金投入及企业在生化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加强行业间的合作和技术经济信息交流;加强生化企业队伍建设,加速人才培养,建立高效生物化工开发体系;建立合理的资金投入和融资方式及中国生物化工网络系统;企业和科研机构要积极与国外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引进适当的先进技术,注重人才及必要仪器设备的引进。对内投入资金搭建公共技术平台,充分利用有限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对外加强技术交流与引进,关注世界生化产业技术动向,以便早日使我市生化产业化水平达到或超过世界先进水平。
(五)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市政府应对生物产业项目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促进生物产业在生物园区集聚发展。对落位生物园区的生物产业项目,土地出让通过招拍挂公开出让的价款,扣除企业上缴国家及省的各种税费外的收益,给予全部返还;市政府给予税收优惠,各项补贴优先扶持落位生物园区的生化产业项目;有效发挥生物园区已经获得的“国家新型工业化生物产业示范基地、吉林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吉林省特色工业园区”的影响力,整合省、市科技、人才、金融资源,促进各项创新要素向生物园区集中。完善生物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打造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相关部门应把生化产业作为招商重点,“十二五”期间在国内外招商活动中重点推介生物园区。
(六)给予生化产业园区优惠政策。建议享受原长春汽车产业开发区相同的财政扶持政策。主要是在5年内将园区内新建企业缴纳的税收省、市留用部分全部返还园区, 专项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或专项用于招商引资及重大项目贷款贴息);将省相关部门对园区在征用土地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给予全额减免;将园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省、市留成部分给予全额返还,专项用于园区内的土地开发建设等。
(七)发挥规模企业的龙头作用。市政府应出台扶持大成集团打造千亿级企业政策。每年从科技经费中提取固定比例,支持大成集团化工醇下游产品开发。在开发秸杆等非粮原料替代玉米,生产糖及下游产品开发上给予资金支持;鼓励大成集团建立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引进国内外人才,拓展产品开发领域。鼓励大成集团在长春本地发展,本地纳税,按每年在长春市纳税总额度给予一定比例返还;调动大成集团发展生物化工醇和上下游配套产业及其它项目积极性,对其在长春市兴建的新项目,减免3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对大成集团参股的配套项目,给予土地价格、配套费优惠和减免3年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对大成集团非参股的配套项目,给予土地价格和配套费优惠;立法禁止焚烧秸杆,为大成集团收集秸杆创造条件。